
在香港複雜的法律體系下,面對刑事指控往往令人感到困惑和無助。許多人可能不了解,除了正式的定罪和判刑外,還有一種稱為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(英文簡稱為 "O.N.E. Bind Over")的另類處理方式,為輕微罪行的被告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
什麼是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?
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是一種在特定情况下,控方可以選擇不正式起訴被告,而改為要求被告簽署一份承諾書,承諾在指定期限內保持良好行為,並遵守其他特定條件。如果被告在擔保期內沒有違反承諾,案件就會被撤銷,被告也無需留有案底。
適用情況
並非所有刑事案件都適用於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。一般而言,適用於以下情況:
罪行性質輕微: 例如普通襲擊、在公眾地方打架等,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件。
被告沒有案底或只有輕微案底: 顯示被告並非慣犯,有改過自新的可能性。
控辯雙方同意: 控方認為 簽保守行為已足夠維護公義,而被告也願意接受此安排。
裁判官批准: 最終決定權在於裁判官,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斷。
優點
相較於正式起訴和定罪,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對被告有以下優點:
避免留有案底: 不會留下刑事記錄,對日後求職、升學、移民等方面影響較小。
獲得改過自新機會: 無需經歷漫長審訊和可能面臨的刑罰,給予被告重新做人的機會。
節省司法資源: 簡化司法程序,減輕法院負擔。
如何申請
如果您正面臨刑事指控,並認為自己的案件符合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的條件,您可以:
諮詢律師:專業的刑事律師可以評估您的案件,並協助您與控方溝通,爭取最有利的處理方式。
提交書面陳述:在考慮各因素後,律師在警方或任何執法機構落案起訴後,進行提堂聆訊前,在當事人答辯前,提交書面陳述。
守行為程序:如果控方同意以守行為程序處理,當事人需要於提堂時在庭上承認控方準備的案情,承認所犯過錯及接受告誡,並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保持良好行為,以及表明了解違反頒令條款的後果。
律師的重要性
在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的過程中,律師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。他們可以:
分析案情: 判斷您的案件是否符合申請條件,並評估成功機率。
與控方談判: 爭取控方同意簽保守行為的安排,並為您爭取有利的條件。
向法庭陳詞: 在法庭上為您求情,並解釋您接受簽保守行為的意願。
聯繫我們
如果您需要進一步了解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,或希望尋求專業法律意見,請立即聯繫我們。我們經驗豐富的刑事律師團隊將竭誠為您提供協助,保障您的合法權益。
我們可以如何提供幫助?
CrimLawHK (刑事律師轉介平台) 致力於為面臨刑事指控的人士提供免費諮詢和轉介服務。我們與經驗豐富的刑事律師團隊合作,可以協助您了解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的相關法律程序,評估您的案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,並代表您與控方進行協商,爭取最有利的結果。如果您正面臨刑事指控,請立即聯繫我們,讓我們幫助您度過難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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