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
法律知多啲


深入解析香港「簽保守行為」制度:輕微刑事案件的另類處理方案
在香港的司法體系中,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(又稱「自簽守行為」、「簽保守行為」或 O.N.E. Bindover)制度為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轉機。這個制度不僅能讓犯錯者避免留下案底,更為他們提供改過自新的寶貴機會。本文將深入剖析這個制度的各個層面,為正在面對刑

CrimLawHK


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 (O.N.E. Bind Over):給予改過自新機會的另類選擇
在香港複雜的法律體系下,面對刑事指控往往令人感到困惑和無助。許多人可能不了解,除了正式的定罪和判刑外,還有一種稱為「簽保守行為下不提證供起訴」(英文簡稱為 "O.N.E. Bind Over")的另類處理方式,為輕微罪行的被告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
CrimLawHK
bottom of page